信 息 简 报
第六期
北京大成(西安)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23日
大成律师协助委托方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成功
再审败诉,案件就没有挽回的余地?还有申请检察院抗诉这条路可以走!
近日,北京大成(西安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钧、实习律师关吟代理的苟江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委托方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,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,获得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支持。
杨钧律师团队自2013年接受苟江的委托,代理该案以来,经过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。碑林法院、西安市中院、陕西省高院均判决苟江的诉请不予支持。再审结束后,杨钧律师坚决不放弃,向西安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。市检察院受理后上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, 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就此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院提出抗诉。2017年9月8日,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,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审。
最终,省高院于2018年1月8日下发裁定,支持了杨钧律师的观点,撤销原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判决,发回重审此案。
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的民事检察监督后,经过审查,如果认为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,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情决定,出具司法建议函或提起抗诉。实践中,检察监督获得人民检察院支持,并提起抗诉的成功率非常低,根据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,2013年检察院民事案件的抗诉率仅有3.7%,2014年的抗诉率仅为4.7%。
发:北京大成(西安)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
起草人:蒋琼琼 审核人:梁媛 签发人:赵文斌